美术与书法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工作细则(书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5-09-05 浏览次数: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科学选拔、全面考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2.坚持客观评价。选拔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肃工作纪律,明确推荐标准,信息公开,接受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做好推免报名工作,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5.坚持回避原则。凡有亲属参加选拔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申请推免生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教育部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须排在同专业前20%且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在同专业前50%。
三、资格审查和发展性综合评价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以及学生个人申请材料等情况,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对符合推免条件的入围学生进行发展性综合评价,最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照学校下达可推荐人数确定本院拟推免的学生名单。
2.发展性综合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发展性综合评价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等内容,以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作为测评指标。
3.在发展性综合评价中,符合学校规定的两类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条件【见附件一】的申请推免生,专业成绩按满分计。不具备两类获奖条件的,根据学生提交的与发展性综合评价相关的申请材料综合计分【见附件二:美术与书法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发展性综合评价计分细则】。
4.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按照学分绩点成绩占90%、发展性综合评价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出申请推免生的最终综合成绩。其中,学分绩点成绩的计算办法为:各专业学分绩点排第一位的同学计100分,第二位及后面同学的成绩按照本人学分绩点占第一位同学学分绩点的比重,乘以100计算确定。
四、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1.9月1日,院领导班子工作会议,研究学校2026年推免工作会议精神,学院成立推免领导小组,制定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程序及细则,安排学院推免工作。
2.9月3日,学院公示各专业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素质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公布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召开2022级本科生班会,传达学校研究生推免工作会议精神和学院推免工作安排,组织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报名,填写《美术与书法学院申报推免生发展性综合评价成绩申报表》见(附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9月5-8日,学院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选拔考核、确定最终综合成绩排名并公示。
4.9月11日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推免学生名单。
五、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学院推免细则的制定、推免生的发展性综合评价,以及监督和指导本院推免各环节的工作。
联系电话:0537-8933672
附: 2026年研究生推免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昌盛
副组长:韩波 胡乃永 陈培站
成员:徐传法 董家鸿 侯颖慧 韩洋 毕敬虎 杜萌 刘英宏 张忆菲 杜海涛
秘书:陈鑫
附件一:学校规定的两类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推免学生,发展性综合评价成绩按满分计:本科学习期间,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名单见下表)并获得规定位次的个人奖励, A1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三位、第二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三奖励等级首位,或A2类第一奖励等级前两位、第二奖励等级首位。
国家级高水平学科竞赛名单
类别 |
赛事 |
A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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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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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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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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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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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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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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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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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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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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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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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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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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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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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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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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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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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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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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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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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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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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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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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术挑战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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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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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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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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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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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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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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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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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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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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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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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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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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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附件二: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发展性综合评价计分细则(书法)
按照《曲阜师范大学 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通知要求,根据《学生科技文化创新奖励办法(试行)》(曲师大校字〔2019〕43 号)、《曲阜师范大学科研项目管理与科研业绩奖励办法》(曲师大校字〔2018〕29 号)制定书法学院推免生发展性综合评价计分细则。
一、认定范围
本科生参加各类展览、各类奖项、研究文章、志愿服务等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等。
二、计算标准(满分100分)
(一)本科学习期间,参加各类展览并取得以下成绩(100%):
独立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入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篆刻展,或在CSSCI期刊发表科研论文,如《中国书法》《书法研究》等,独立撰写且署名单位必须是曲阜师范大学美术与书法学院,计满分。
(二)本科学习期间参展(30%):
独立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参加国家教育部、文化部、各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篆刻展览:一等奖30分;二等奖 20分;三等奖10分;优秀奖及入展5分。
(三)独立撰写的科研论文,发表在省级书法专业刊物上(30%):
1、《书法》《书法丛刊》《国画家》,30分;
2、《书法赏评》《书画世界》《大学书法》《中国书画》《书法教育》《中华书道》《青少年书法》《中国书法报》《书法报》《书法导报》及文学艺术方面的省级刊物,20分。
(四)各类获奖(20%)
1、国家级:20 分。
2、省级:10 分。
3、校级:五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一等奖7分;优秀团员、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
(五)创新创业计划(10%)
1、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在完成项目鉴定后,项目负责人得10分,其他有效成员得3分;未结项的负责人得5分。
2、承担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在完成项目鉴定后,项目负责人得6分,其他有效成员得1分;未结项的负责人得2分。
3、承担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在完成项目鉴定后,项目负责人得2分。
(六)社会实践(10%)
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等先进个人得10分;校级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等先进个人得5分。
三、记分规则及说明
1、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或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照最高值记分,不重复记分。
2、在同一类别中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原则上只取最高项;不同类别项目加分累积计算,乘以10%。
四、认定程序及要求
1、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在推免工作前(2025年8月31日前)对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进行申报,填写《美术与书法学院申报推免生发展性综合评价成绩申报表》见(附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辅导员签字报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后,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审核通过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同时根据计分细则计算出申请人的发展性综合评价成绩,审核无误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3、如对申报的考核成绩认定产生异议,在公示期间书面向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反映,由推免领导小组进行复核认定,并给与答复。
4、学生本人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取消推免资格并按照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则
本细则适用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美术与书法学院
2025年9月2日
附表1
美术与书法学院申请推免生发展性综合评价成绩申请表
姓名: |
专业: |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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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
成果名称 |
组织单位 |
时间 |
1.独立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入展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篆刻展,或在CSSCI期刊发表科研论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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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科学习期间参展(30%):独立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参加国家教育部、文化部、各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篆刻展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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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撰写的科研论文,发表在省级书法专业刊物上(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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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类获奖(20%) 国家级、省级、校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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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新创业计划(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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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实践(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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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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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同类型成果只填一项;成果名称如实填写; 组织单位:大学生参展填写组织单位;学术论文填写发表的期刊名称;科研成果奖填写评奖单位; 创新创业计划填写国家级、山东省级和校级,以立项通知书为准;社会实践填写省级及以上或校级,以获奖证书为准;参加入伍服兵役填写入伍名称。 时间:大学生参展填写入展或获奖时间,以证书为准;学术论文填写发表的卷、期号;时间,以证书为准;创新创业计划填写立项时间,以立项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社会实践填写获奖时间,以证书为准。 |